【党组织关系转接】
关于2023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温馨提示!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志:
又到了骊歌缓奏的毕业季,朝夕耕耘终得春华秋实,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希望你们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努力践行“敦德励学,知行相长”的校训,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风采,实现人生价值,为母校添彩。
为便于您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对以下事项提出温馨提示:
一、党组织关系转向哪里
(一)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
1.工作、学习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结合工作、学习单位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如所在院级党组织发生变更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院级党组织;如所在院级组织没有变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支部。
(二)毕业生党员没有落实工作、学习单位
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登记类型
组织关系转出去向分“本院”、“校内”、“省内”、“省外”、“出国(境)”五种情况进行登记:
(一)“本院”指毕业生党员继续在本学院学习、工作。
(二)“校内”指毕业生党员到我校其他单位学习、工作,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他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三)“省内”指党组织隶属关系在陕西省内的接收单位。
(四)“省外”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在陕西省内的接收单位。
(五)“出国(境)”指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情况。
三、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一)学习政策
毕业生党员应当及时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毕业生党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的纪律观念、组织观念相关文件精神,理解重视组织关系接转的意义、流程与要求。
(二)信息收集
党支部统计全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包括实际毕业离校的党员及延期毕业的党员,填写《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6月12日(周一)前报学院党委。需要注意以下信息:
1. 转往省内的,要咨询接收党组织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中确切名称,必需具体到转入地党支部名称,如:“中共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院委员会***党支部”,确保在党建信息化平台中进行目标党组织搜索时的准确性。
2. 转往省外的,按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要求,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
(三)集中办理
学院党委根据组织部校核后的《登记表》,在6月30日前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 陕西省内的组织关系转接一般采用网上转接,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直接完成转接流程,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党员需在系统转接后1月内及时前往接收地党组织报道,并经接收地党组织在系统内接收,确认报到并接收后才能最终完成转接流程。
2. 省外或不能直接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完成转接的,以线下方式进行关系转接,学院统一发放纸质版介绍信。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90天)内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学院原所在党支部,收到回执后院党委会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通过“转向省外”功能进行办结。
注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时,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确认。
(四)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1. 线下转接组织关系的,因工作变动或接收方党组织变动需要更换介绍信的,应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学院党组织,并附有关情况说明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组织部备案后重新开具。
2. 网上组织关系重新转接,由本人向学院党组织申请说明原因,经确认属实的,需联系系统内最近一级审批党组织逐级退回学院后,方可重新转接。
四、毕业生党员应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转至单位党组织应由党员本人查明)。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处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无论组织关系转去西安市还是外省市,要和组织关系接收地单位沟通好,一定要先确定接收单位可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若不确定即便转去,也会被退回。
(二)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不管是转到省内还是转到外省市的最后都要落实到支部,要明确自己所属哪个支部,党费在哪里交,组织关系才算转移结束。
(三)省外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完,务必让接收单位将“回执联”交回学校。原所在党支部收到回执后,学校才认可组织关系转出成功,并在党建信息化平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五)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转出组织关系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从2023年7月份开始需要按照所在支部的通知定期回学校过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
(六)规范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考察材料等)的整理装袋工作,归档材料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执行。
(七)毕业生党员党费收缴截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6月。
在您接转党组织关系中,如遇到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为大家答疑解难。您可联系辅导员老师或组织员老师咨询(张老师029-86173269)。
党员同志们,你们肩负着强国的重任,满载着母校殷切的希望,愿此去前程似锦,以梦为马,不负韶华!